徽州区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民生实事“15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取得有效进展,推进全区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以及未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全区新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5个(西溪南镇2个、潜口镇1个、社区办2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到2025年底,新建健身场地设施20个,完成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以及未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建成健身步道100公里,建成徽州区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徽州区游泳馆及体育公园等一批体育配套设施,实现城市功能、体育元素、文化旅游等公共空间连点成线、互联互通,基本形成“城乡有统筹、健身有地方、运动有技能、活动有氛围”的全民健身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1.制定标准。根据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落实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菜单”,真正将群众喜欢的健身设施配到群众身边,提高健身设施使用效益。
2.加快建设。对已建小区,坚持“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对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并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和居民需求,进行补充、更新,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加强维保。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乡镇(社区办)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1. 规划引领。落实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2. 形成网络。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打通红绿灯阻隔,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旅游景区景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三)加强体育设施资源整合利用
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加强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落实城市体育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体育公园、球类运动场、健身步道等健身设施建设,提升全区体育综合能力。项目计划总投资2亿元,计划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全面建成投入使用。
(五)提高全民健身普及水平
1.强化健身培训。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常态化开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棋类、游泳、太极拳、健身气功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及比赛,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普及、推广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
2.丰富赛事活动。办好我区全民健身“一区一品”特色品牌赛事(“中国体育彩票”全国新年登高健身大会暨徽州区黄罗尖登高喜迎新年体验活动),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周末和晚上健身。常态化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办好两年一届“徽州区农民运动会暨全民健身运动会”、“黄山松杯”门球邀请赛等赛事,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15000人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运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将快乐健身行动需求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初步计划2022年投入30万元,2023年投入35万元,2024年投入35万元,2025年投入40万元。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落实优惠政策。落实省市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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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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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落实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市、县(区)制定配建“菜单”。 |
2022年9月底。 |
区文旅体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社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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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已建小区,坚持“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全面维修、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 |
2023年基本实现全覆盖,2025年实现全覆盖。 |
区文旅体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社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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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新建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 |
持续推进。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文旅体局、各乡镇、社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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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社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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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乡镇(社区办)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
持续推进。 |
各乡镇、社区办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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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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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将城市健身步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持续推进。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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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打通红绿灯阻隔,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旅游景区景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
到2025年底,建成100公里。 |
区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社区办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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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
持续推进。 |
区教育局牵头,各有关中小学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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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健身气功、广场舞、棋类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各体育单项协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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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打造全民健身“一区一品”特色品牌,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周末和晚上健身。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市、县、社区(村)四级联赛,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1.5万人次。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社区办、体育单项协会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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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 |
持续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文旅体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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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综合运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 |
持续推进。 |
区财政局牵头,区文旅体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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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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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落实安徽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乡镇、社区办、体育单项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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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 |
持续推进。 |
区教育局牵头,各有关中小学负责落实。 |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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