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广播电视局、区文物局)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组织徽州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研究和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革命老区等地区的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6.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发掘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9.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相关领域产业发展。监测全区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行业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
10.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
11.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2.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负责做好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培训工作。
14.指导、管理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公共服务股、资源产业股、行业管理股
(三)办公地址
黄山市徽州区环城北路31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9—3511670
监督、举报电话:0559—3519666
(六)主要负责人
纪良丽 区文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s://www.ahhz.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197?type=2
(八)办公邮箱
1124147772@qq.com
(九)邮政编码
24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