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803740/202103-0000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1-02-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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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军解读《徽州区2021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1-02-12 17:03 信息来源: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韩军,就《徽州区2021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作出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早抓小,力促严防成势,抓好我区各行业、各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教训,围绕丰乐河重点流域,以工业园区、沿河、沿湖区域和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境敏感点为重点,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全面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力求把涉气、水、土的类似性、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查清楚、治彻底,做到立行立改、边查边改、长期坚持,从源头上防范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优良。  

三、文件依据

《黄山市2021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本辖区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将对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地、非煤矿山、规模畜禽养殖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固体废物堆存区域、入河排污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8个方面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此次专项行动对照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按照环委办统一安排部署、直职能部门各自牵头组织并加强监督指导、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具体执行的方式开展。专项行动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专项督查3个阶段进行,计划利用近1年时间把我市涉气、水、土、生态的类似性、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查清楚、治彻底,切实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六、创新举措: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四大一常行动一并开展,按照区环委办统一安排部署、职能部门各自牵头组织并加强监督指导的方式开展,职责分工(见附件1,各项工作仅列出牵头单位,有关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召集),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报送的表格以此文件表格为准,待专项行动结束后,恢复四大一常报表报送。

七、下一步打算

根据《徽州区2021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徽州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防止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再次发生。

    联系单位: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韩军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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