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俊解读《徽州区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俊,就《徽州区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做以下解读:
2025年3月31日,徽州区交通运输局、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印发《徽州区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随着我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维修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部分维修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经营备案手续不全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给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近年来,国家及省市层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明确规定维修企业须落实备案制度、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部门同交通等部门在联合检查中也发现,行业在环保、安全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基于此,我局连同区交通运输局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我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规范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遵循“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以解决当前机动车维修市场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
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清理整治未备案经营行为,确保维修企业依法备案并纳入监管。
2.强化安全环保:压实企业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解决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3.构建长效机制:形成“备案规范、监管到位、竞争有序”的行业管理体系。
三、整治重点与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下几方面作为整治重点:
1.经营资质与备案管理
重点查处未依法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超范围经营、使用过期或伪造备案文件等行为。要求新开业维修企业及时办理备案,已备案企业变更信息需办理变更手续。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针对维修行业产生的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漆渣等危险废物,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合法转移处置的要求。严禁露天喷漆、污水直排等行为。
四、主要举措与创新点
《实施方案》提出了多项创新举措,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建立“三张清单”摸底数:通过“拉网式”排查,建立“备案企业清单”、“未备案企业清单”和“企业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分类处置奠定基础。
2.“执法+服务”双轮驱动:一方面强化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建立 “线上答疑+上门指导”帮扶机制,开展“法律问诊”,帮助企业解决备案、环保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3.“以案释法”强化警示: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进行“沉浸式”普法,让企业直观了解违法后果,提升守法意识。
4.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提升监管效能。
五、保障机制与下一步工作
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下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属地乡镇职责,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2.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曝光违法案例,引导车主选择正规维修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实施方案》部署,持续推进整治行动,加强对维修企业的指导帮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预防”,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联系单位: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黄俊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9-358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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