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局各股(室)、农调队: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0周年,也是全国“八五”普法中期督导年。根据《黄山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黄统〔2023〕23号)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统计法治观念、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力促进和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宣传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以《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契机,认真总结《统计法》颁布40年来统计法治建设取得的长足进步,广泛深入宣传统计领域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法治对于推动统计现代化事业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意义,使领导干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开展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认同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二、时间安排
5月-12月底。其中,12月为集中普法宣传月,将配合第五次经济普查,把宣传活动推向高潮,为普查正式登记营造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撰写并发表署名文章
围绕《统计法》颁布40周年,12月8日前后,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在门户网站发表署名文章。持续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校),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常态化机制落实到位。
(二)制作《统计法》宣传动漫微视频
11月底前,区统计局至少组织制作动漫、微视频1部,报经市统计局推荐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评选活动。
(三)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
8月-10月,积极参与“《统计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及区统计局至少推荐1篇。
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649214621@qq.com(联系人:钟常林 联系方式3585610),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四)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在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服务千企、统计“四个一”辅导服务、驻企服务、工作调研、统计执法、专项治理、五经普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发放《统计普法宣传折页(统计调查对象篇)》,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做到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直抵千家万户。
(五)积极参与《全省统计法治工作大事记》编写工作
按照省统计局工作需要,积极参与配合完成《统计法》颁布40年来我省统计法治工作重要事件整理,并于2023年12月转载我省统计法治建设辉煌历程事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开发区、局各股(室)及农调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对于弘扬法治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作为当前普法宣传的重要工作,要围绕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贴近群众,增强实效。宣传活动要本着“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立足统计工作实际,讲深讲透《统计法》精神特别是“二十六个不得”等统计法律底线红线;强化社会会宣传,保障受众面,创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创新普法方式,利用悬挂普法宣传横幅、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知晓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三)多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上下联动、横向沟通,积极争取区法宣办、区司法局的支持,将《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纳入我区法治宣传工作中。加强与本地区融媒体沟通,结合全国经济普查活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合力,整合各方资源,提升宣传质效。
各乡镇、开发区要及时向区统计局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在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区统计局(联系人:钟常林 联系方式3585610)。
2023年7月12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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