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670X/202212-00061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DOC,婴幼儿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12-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徽市监罚〔2022〕74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徽州区微送鲜果水果超市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案(徽市监罚〔2022〕74号)

作者:徽州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12:08 信息来源: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徽市监罚〔202274

黄山市徽州区微送鲜果水果超市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案

黄山市徽州区微送鲜果水果超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1004MA2T9D9X9E

徐领分

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陆角(0.6元);2.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徽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具缴款书后通过网络支付或到银行缴纳罚款

黄山市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