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微送鲜果水果超市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案(徽市监罚〔2022〕74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徽市监罚〔2022〕74号 |
黄山市徽州区微送鲜果水果超市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案 |
黄山市徽州区微送鲜果水果超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1004MA2T9D9X9E |
徐领分 |
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陆角(0.6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徽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具缴款书后通过网络支付或到银行缴纳罚款 |
黄山市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