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检查项类型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备注 |
登记事项检查 | 大类 | ||||||||
登记事项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
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 | |
登记事项检查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十八条 |
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 | |
登记事项检查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查看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 |
登记事项检查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二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查看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业务)范围、企业财务资料、对外合同等证明材料,询问相关主管人员、工作人员了解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排查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 | |
登记事项检查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二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查看房屋产权证明等住所证明材料,核实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 | |
登记事项检查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 | |
登记事项检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通过业务系统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查阅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文件,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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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事项检查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
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 |
广告违法行为检查 | 大类 | ||||||||
广告违法行为检查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 ||
公示信息检查 | 大类 |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大类 |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细类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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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细类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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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大类 |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细类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大类 |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细类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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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 大类 |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第11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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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第11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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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大类 |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细类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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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检查 | 大类 | ||||||||
食品销售检查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细类 | 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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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检查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细类 | 风险等级评定为中等、较高风险的食品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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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检查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细类 | 风险等级评定为一般风险的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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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检查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细类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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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大类 |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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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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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细类 |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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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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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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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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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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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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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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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大类 |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细类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 | 细类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六条 |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大类 |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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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监督检查 | 大类 | ||||||||
计量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细类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验 | 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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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监督检查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细类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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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监督检查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细类 |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样检验 | 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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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监督检查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细类 | 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条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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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监督检查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细类 | 用能产品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验 | 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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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监督检查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细类 |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业自有检验检测部门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验 | 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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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大类 |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细类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皖质办发〔2018〕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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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食品类、环境类、机动车类、综合类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 细类 | 食品类、环境类、机动车类、综合类检验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场监管局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163号令) |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大类 |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细类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
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特殊标志)使用行为检查 | 大类 | ||||||||
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特殊标志)使用行为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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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特殊标志)使用行为检查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十六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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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特殊标志)使用行为检查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
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特殊标志)使用行为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细类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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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特殊标志)使用行为检查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细类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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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 | 大类 | ||||||||
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细类 | 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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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为检查 | 大类 | ||||||||
价格行为检查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细类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国务院令第585号) 《安徽省价格条例》 《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 《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2007年政府令第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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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八条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的检查 | |
公示信息检查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细类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
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 大类 | ||||||||
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 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 细类 | 一般检查事项 | 111 |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