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670X/202504-00020 信息分类: 检查内容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4-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规范殡葬领域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作者:徽州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4-01 17:40 信息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阅读次数:

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及相关行业协会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殡葬领域价格行为,现对全省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及相关行业协会提醒告诫如下:

 一、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殡葬领域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存在侵害逝者家属权益的行为。

 二、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类殡葬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三、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殡葬服务收费及价格,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五、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执行落实收费减免政策,不得利用群众对相关政策不熟悉而少减免、不减免。

 六、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切实维护殡葬领价格秩序,不得实施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七、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会员管理,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合法诚信经营,不得串通涨价或操纵市场价格。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殡葬领域价格监管职责,密切关注清明节祭扫期间相关殡葬服务收费、殡葬用品销售投诉举报及舆情反映,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殡葬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扰乱殡葬领秩序、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广大群众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12315电话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