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4MB16165014/202107-0000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6-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政务云平台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区数据资源局局长姚青解读《徽州区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徽州区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15:03 信息来源:徽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阅读次数:


 

区数据资源局局长姚青就《徽州区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进步和我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各单位对政务云资源需求、安全性要求进一步增加,政务云平台管理亟待规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的意见》(皖政秘〔2020〕77号)、《安徽省省级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皖数资函〔2021〕40号)《黄山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黄数资〔2021〕28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政务云平台管理流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目标

为加强区级政务云(以下简称政务云)的管理和使用,推进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三、对象范围

区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依托政务云建设、运行的非涉密政务信息化项目。区级政务云受理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源申请,服务范围为全区重大、重点信息化项目或经区数据资源局审核、硬件资源由区级政务云统筹安排的信息化项目。

四、重点内容

《办法》共8章36条,分为总则、职责分工、使用服务与管理、运行维护及服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监督考核、费用管理与保障、附则。

1.总则明确《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云平台的定义、上云原则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职责分工政务云平台建设、安全运行和管理等日常工作,主要涉及云主管部门、云管理机构、使用单位和运维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3.使用服务和管理。政务云的使用包含申请、受理、审核、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环节

4.运行维护及服务质量管理。明确运行维护阶段,使用单位、云管理机构、运维单位各自职责。

5.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按照“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数据敏感信息不出境”原则,云主管部门、云管理机构、使用单位和运维单位履行各自职责

6.监督考核使用单位申请云资源时,应测算平台部署使用量,保障以最小化部署满足使用需求。云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将使用单位政务云资源使用率纳入考核

7.费用管理与保障云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政务云年度预算,由区财政予以保障,主要包括政务云运行所需计算存储网络资源、应用系统维护、建设升级及运维经费等费用支出。

8.附则。明确本制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创新举措

1. 明晰职责:对政务云的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运维单位的职责予以明确。同时,给出政务云使用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要求。

2. 优化考核:首次将使用单位政务云资源使用率纳入考核,对业务资源使用率不足的应用系统要求定期整改,极大提升资源使用率。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持续稳步推进各部门系统上云,并加强对政务云资源进行整治,规范云资源申请、审批、使用、运维等各个环节管理,为云资源安全使用打下基础。

七、关键词解释

政务云,是指依托非涉密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为电子政务应用提供共性通用服务的基础设施。

联系单位: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数据管理股

联系人:吴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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