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4MB16165014/202402-00006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2-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电动车安全提示

作者:徽州区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08:52 信息来源:徽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个人

1.请将电动车或电池放置在集中充电设施中规范停放或充电

2.切勿在住宅内(含楼内、室内)进行充电

3.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4.不要违规改装电池或购买二手电池

有关单位

1.依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2.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