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53280831/202311-00007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11-16
发布机构: 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11-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徽州区经开区 发布时间:2023-11-16 10:09 信息来源: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阅读次数: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于200811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主要发展机电、纺织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规划面积12.0平方公里。

20127,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筹)四至范围及面积审核的复函》确定,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筹)面积7.96平方公里。

2018 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2018年第4号公告《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核准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598.69公顷,主导产业为机械电子、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

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核定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70号),徽州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园)总面积为442.73公顷,包含2个地块,其中,区块一(高铁南片)371.3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滨河北路,南至丰乐河,西至歙黟一级公路,北至迎宾大道(原205国道)及迎宾大道(原205国道)往北950米;区块二(高铁北片)71.3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黄杭高铁,南至丰乐河,西至江祁路、莘墟路,北至振兴大道。

已编制的《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主要依据《黄山市徽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编制,已过期,无法进一步指导徽州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持续发生深刻变革,和国内其他开发区一样,未来一个时期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有新的变化,亟待科学编制新的《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指导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开发区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着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发展路径,引领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为减缓经开区在先前开发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确保更加有序、合理地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型区域,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轮经开区主导产业变更总体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具体规划信息如下:

1)规划名称:《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

2)规划面积:442.73公顷。

3)规划期限:2023—2035年。

4)主导产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通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

1)主要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预测分析等,分析规划区环境现状及成因,论证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等的合理性,分析规划实施后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适宜性、生态环境影响等,为实现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及其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方案等,本次评价全过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的重点包括资源生态环境现状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承载力、生态适宜性及影响分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

三、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黄山徽州区迎宾大道86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18055983160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3

联系人:

邮箱:3236656524@qq.com

联系方式:1815511963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定位和布局、产业发展方向的建议;

2)规划方案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环评工作中应关注的问题。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