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东泰启新科技有限公司80000t/a纤维级、薄膜级、热塑复材级聚苯硫醚树脂合成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件精神,黄山东泰启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黄山东泰启新科技有限公司80000t/a纤维级、薄膜级、热塑复材级聚苯硫醚树脂合成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黄山东泰启新科技有限公司80000t/a纤维级、薄膜级、热塑复材级聚苯硫醚树脂合成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黄山东泰启新科技有限公司80000t/a纤维级、薄膜级、热塑复材级聚苯硫醚树脂合成及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虎亭路与区间二路交叉地块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94亩,总建筑面积约4700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22000平方米,研发中心、控制室、罐区、污水处理设备、丁类仓库等25000平方米,购置和安装聚合釜、离心机、精馏塔、污水处理设施、安环及节能设备设施等。形成年产8万吨纤维级、薄膜级、热塑复材级聚苯硫醚树脂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黄山东泰启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经理
联系电话:15345596975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紫金路18号
三、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305619879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会胜科技园潜水东路5-9号厂房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黄山东泰启新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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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黄山东泰启新科技有限公司80000t/a纤维级、薄膜级、热塑复材级聚苯硫醚树脂合成及深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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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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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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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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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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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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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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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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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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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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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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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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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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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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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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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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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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