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贝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功能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等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功能助剂项目
建设单位:黄山贝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徽州化工园区昌盛路东侧、新力油墨南侧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080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购置土地约31亩,主要新建甲类车间、甲类仓库、丙类车间、丙类仓库、动力车间及等附属设施,购置溶解釜、蒸馏釜、熔融釜、反应釜、气流分级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000吨功能助剂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山贝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秋英
联系地址: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园永佳大道19号
联系电话:0559-358811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
联系电话:0571-88018253
电子邮箱:375783649@qq.com
四、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工作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社会各界如想进一步了解本项目、或对本项目有上述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发布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及环评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请您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
六、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黄山贝诺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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