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佳和口腔门诊部因自身原因,向我中心提交了退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与黄山市徽州区佳和口腔门诊部医保协议管理,特此公告。
徽州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