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825/202110-00052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岩寺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岩寺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产业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岩寺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23 08:19 信息来源:岩寺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培育农业产业和改善农村环境,扎实做好2021年全镇秸秆禁烧和产业化利用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方案》由镇党政办负责起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印发。

三、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村居主体、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宣传,提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和产业化利用工作,特别是徽州人家片区、山深线沿线、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等禁烧重点区域,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完善市场化的收储运销网络,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2021年全镇完成秸秆产业化利用量400吨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

四、对象范围

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和产业化利用工作,特别是徽州人家片区、山深线沿线、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等禁烧重点区域

五、重点工作

1秸秆产业化利用。2021年经区、乡镇认定的秸秆利用500吨以上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根据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奖补。为最大化利用省级奖补资金,500吨以下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可以合作社或联合体的形式申报奖补(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以一个法人单位的名义申报奖补,奖补标准等同500吨以上。

2. 油菜秸秆收储运。为逐步降低秸秆还田量占利用总量的比重,避免因秸秆还田导致土壤负荷过重,各村(居)要组织好秸秆离田工作;要支持协助家庭农场、种养殖场、合作社等参与油菜秸秆收储运,推进五化利用,区级根据各地市场主体实际收储运油菜秸秆量给与奖补。

3.明确领导职责。蒋芳萍统筹协调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对接社区办、国投集团,做好国投集团代管已征用地块的秸秆禁烧工作;曹吉松、冯振宇对接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打击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并拒绝、妨碍、阻扰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安成超对接区城管局,负责中心城区周边范围的秸秆及垃圾焚烧等市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史磊磊对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做好日常检查、工作调度和违规焚烧秸秆执法工作;吴伟对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加强秸秆收储运,推进“五化”利用,确保秸秆及时离田还田;其他领导严格按照包保制度,负责联系村(居)秸秆禁烧和产业化利用的具体实施工作。

4.强化督查考核。镇政府将秸秆禁烧和产业化利用工作纳入镇村(居)干部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将秸秆火点通报数作为村(居)安排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的重要依据。镇综合督察组、镇纪委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重点督察一封信是否发放到位;网格化包保巡查防控是否落实;宣传横幅、通告、标语是否悬挂、张贴;镇村干部是否佩戴禁烧袖套、是否认真履职等。

5.严肃责任追究。镇政府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和产业化利用工作进行预警,对秸秆禁烧和产业化利用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村(居)予以警示通报。对各村(居)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将以短信形式直接通报给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于被市级通报的火点,经核实的火点的所属村(居),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做书面检查;对于被国家和省卫星抓拍并核实的火点,由镇纪委约谈村(居)主要负责人,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考核中秸秆禁烧工作为零分。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导致重污染天气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网格化管理要求,镇政府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副科以上领导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产业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产业化利用工作。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禁烧巡查和产业化利用方案,突出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职能,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落实24小时巡查和驻守,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其他时段要坚持网格化管理,落实不间断巡查。

2.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通过干部入户宣传、发放《关于秸秆禁烧与产业化利用致全镇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在主要路段、村民集中居住点悬挂禁烧和产业化利用标语、组织宣传车辆、利用喇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同时召开禁烧动员大会,营造不敢烧、不愿烧、不会烧的禁烧氛围。农业农村办全面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标语、横幅及一封信的制作、分发;环委办完成灭火器、喇叭、袖套采购及分发;林业站负责打火拖把配备及分发;各村(居)于56日前完成标语、横幅的悬挂、张贴及一封信的发放并拍照留档,一封信要求挨家挨户发放到位并由村(居)民签收,再经村(居)主要领导及联村领导签字后交童文花处。

3.强化巡查防控。全体镇干严格按照《岩寺镇秸秆禁烧工作安排表》积极深入联系村(居),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巡查防控工作,主要职责为联系村秸秆禁烧和产业化利用工作宣传、应急值守。镇执法队重点做好徽州人家片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巡查防控工作,镇林业站重点做好山深线沿线巡查防控工作。各村(居)两委干部实行常态化巡查防控,充分发挥村(居)护林员作用,扎实做到“有火就管、有烟就查”,全面做好严防死守。同时,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垃圾的、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并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及时拍照,做好证据收集等工作,由镇政府联系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处罚。巡查防控重点时间为每天早上六点至晚上九点,全体巡查防控人员要认真履职,坚决杜绝“视而不管”问题发生,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用餐及工作安排。

4.强化源头管控。各村(居)要切实做好“堵疏结合”工作,加强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家庭农场、种养殖场、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参与秸秆收储运积极性,协助做好秸秆收集运输,多渠道开展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五化利用。计划集中收储的村(居)根据实际选择1-2个便于运输的秸秆临时堆放点,堆放地点于56日前报至童文花处;油菜秸秆由农户自行运至临时堆放点,镇政府给予农户每亩40元的误工补助,各村居要安排1名两委干部负责面积统计(可参考2021年油菜种植面积),杜绝弄虚作假;临时堆放点可以聘用1-2名工作人员负责秸秆堆放和值守;秸秆由安徽永宸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负责到各村(居)临时堆放点集中运送,各村(居)切实担负起秸秆离田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