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825/202202-00034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2-08
发布机构: 岩寺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2-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岩政〔2022〕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呈报《岩寺镇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作者:岩寺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08 19:25 信息来源:岩寺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区政府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深入持续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健全维护合法和谐劳动关系,根据《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徽州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办秘〔2018〕57号)及《黄山市徽州区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徽人社秘〔202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岩寺镇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随文呈报。

特此报告                        

 

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

 

岩寺镇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

 

    为深入持续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健全维护合法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采取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多措并举开展工作,现将本镇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黄山市徽州区政府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安排要求,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及时对镇域范围内镇属服务企业和2021年全镇村居实施的在建项目共25个项目,其中临河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共13个,投资额443余万元;乡村振兴补助项目10个1853万元,尤其对辖区内的多家服装加工企业、校外培训机构重点进行关注,并积极配合区劳动监察大队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单位及时妥善处置,截止到目前,全年镇域内未发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集体越级访案件。

    二、主要措施及做法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1、深刻认识,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成立及时成立岩寺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研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因及后果,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加强风险防控,区分情况、分类指导,对用人单位法治意识不强的,加强教育引导;对因经营困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会同区相关单位共同推动解决问题。2、对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做到即时受理,及时配合区劳动监测大队对民工投诉进行查处,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同时,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确保每个投诉农民工一诉直达,避免了投诉无门,推诿敷衍现象。3、为了让更多的农民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畅通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公开维权电话常态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宣传,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劳动者工资拖欠问题,变事后追讨为事前预防、变被动治欠为主动防欠,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主动作为、认真摸排。紧紧围绕预防和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综合治理要求,集中时间、统一步骤,多部门配合分阶段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开展到镇属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工业园区企业进行督查,对梳理出的重点监控项目、企业进行现场督办;同时不定期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三)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多途径、多形式积极配合区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大胆创新工作方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思路,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线,有效地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1、少数企业和用工单位还存在用工行为不规范,发生拖欠工资纠纷后,农民工很难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大、监管还不完全到位,存在管理死角。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我镇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增加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一旦发现出现违法行为的苗头,及时督促其整改;对被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一经调查核实证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坚决追究其违法责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附件:岩寺镇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考核

                   

 

 

 

 

 

 

 

附件:

岩寺镇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考核表

序号

考核主要内容

扣分项目

应扣分

自评情况

1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

未成立的扣0.01

0

2

 

确定招商项目和企业监管领导1名

未明确的扣0.01

0

3

 

确定招商项目和企业监管责任人1名以上

未明确的扣0.01

0

4

 

对建设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排

未上报排查情况的扣0.02分,累计计算。

0

5

二、建立健全保障制度

制定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未制定的扣0.01

0

6

 

督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建设项目未缴存保证金的每个扣0.1分,累计计算。

0

7

 

督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开设专用账户的每个扣0.1分,累计计算。

0

8

 

督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全面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未建立实名制台账每个项目扣0.02分,累计计算。

0

 

 

落实欠薪联合惩戒机制,建立惩戒反馈机制

相关部门未落实联合惩戒机制,未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惩戒工作情况口0.1分

0

9

 

督促施工单位与农民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

施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户扣0.02分,累计计算

0

10

三、完成交办任务情况

及时完成区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

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的每次扣0.05分,累计计算。

0

11

 

及时参加区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召开的工作会议

未参加会议每次扣0.02分,累计计算。

0

 

12

四、处置欠薪情况

企业严重欠薪2个月以上未发现或未报告导致民工投诉或上访的

投诉或上访1次扣0.05分,累计计算。

0

13

 

发现企业欠薪2个月以上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农民工集体(10人以上)到区里上访的

上访1次扣0.1分,累计计算。

0

14

 

发现企业欠薪2个月以上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农民工集体(10人以上)到市里上访的

上访1次扣0.2分,累计计算。

0

15

 

发现企业欠薪2个月以上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农民工集体(5人以上)到省里上访的

上访1次扣0.5分,累计计算。

0

16

 

未及时配合公安、信访、人社、住建等部门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

未到场每次扣0.5分,累计计算。

0

17

 

在建项目或企业单位发生欠薪未妥善处置造成网上曝光

每次扣0.02分,累计计算。

0

18

 

在建项目或企业单位发生欠薪未妥善处置造成民工拨打政府热线三次以上的

发生2次扣0.02分,累计计算。

0

19

五、一票否决情况

重大欠薪(50万元以上)情况未发现造成集体性(20人以上)到区政府(包括区信访局)闹访

1分。

0

20

 

重大欠薪(50万元以上)情况未发现造成集体性(20人以上)拦路打横幅

1分.

0

21

 

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保障制度不健全或弄虚作假被市检查组查实导致本区考核评为B级或C级

1分.

0

 

岩政(2022)06 号《关于呈报岩寺镇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