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南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控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减小火灾风险,持续提升全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宣传引导,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年、全域、全天候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特别是人口密集区域、交通干线、旅游景区、沿山地块、自然保护区周边等禁烧重点区域,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力争实现全年“零火点”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包保机制。按照《西溪南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方案》建立镇领导、村委会包保责任制,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包保,其中:
方晓、汪为之、田照辉、江小媚包保西溪南村;
程建波、方赛群、吴晓勇包保东红村;
王毅珏、方宁、汪文龙包保竦塘村;
胡君斌、方文敏包保坑上村;
胡剑霖、姜坤维、张建喜、唐淑英包保琶村;
罗伟伟、钱立平包保石桥村。
2.强化网格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各村对村域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建立“村为单位,组为基础,户为单元”三级网格,落实村干部包片、村片组长包户,防火员包路段模式,做到“定点、定人、定责”管控,做到无空白、无盲区的开展巡查,重点盯紧夏秋两季和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四个时段,对重要路段高峰期安排人员落实24小时巡查和驻守,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3.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组织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通过禁烧通知、发放“一封信”、横幅、喇叭广播等方式加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相关法规和政策,营造“不敢烧、不愿烧、不会烧”的禁烧氛围。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严厉打击不听劝阻、屡劝屡烧行为。
4.强化执法监管。镇农业办、环保办、林业站对禁烧工作开展宣传、收储、处理、调度、督查、通报,同时,如实记录火点数目及焚烧属地,对发现的火点及时劝阻,对蓄意焚烧秸秆、垃圾且不听劝阻的,及时锁定证据移交派出所、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并联系区融媒体中心进行拍摄曝光。
5、实施智能巡查。区级相关部门将利用热成像监控及时发现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等现象,利用无人机巡查对露天焚烧秸秆和“黑斑”实施取证,第一时间推送信息,第一时间现场处理,第一时间反馈结果,形成闭环管理。将形成天上遥感,空中抓拍,地面巡查的全方位、多维度、无死角的监管模式。
6.强化源头管控。镇农业部门要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做到秸秆“应还尽还”“应离尽离”“应运尽运”,最大限度减小秸秆焚烧风险。要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各村要建立秸秆临时堆放点;优化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全面推行秸秆离田覆盖还田、高温堆肥等肥料化利用方式;要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依托黄山泰达环保、安徽永宸公司等公司实施秸秆能源化利用;要拓展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渠道,以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基地为载体,培育壮大秸秆基料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区域秸秆基料化消纳能力。
7、秸秆离田政策。各村建立不少于2处秸秆临时堆放点,每个堆放点在秸秆收储期间配备必要防火设备和管理人员,做好秸秆运转和安全生产工作。各村组织农户运送秸秆到临时堆放点或者开展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的,按照秸秆离田面积给予60元/亩奖补。对于不配合秸秆离田的农户,由强村公司负责秸秆离田,奖补资金贵强村公司。
三、组织保障
1.明确工作职责。镇环保办、林业站、执法队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做好日常督查和执法工作;镇农业部门负责推动秸秆离田和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秸秆粉碎还田指导和农机管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还田;镇派出所负责打击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并拒绝、妨碍、阻扰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镇执法队负责镇政府驻地建成区范围及周边范围的秸秆及垃圾焚烧等镇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镇林业站负责禁止林地烧荒及焚烧林业垃圾的管理工作;镇党政办统筹协调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2.严格督查考核。镇环保办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预警,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地区予以警示通报。各村秸秆禁烧开展情况将按照年终通报的秸秆禁烧火点数和农作物种植面积比例实行离田奖补资金绩效考核,同时该项工作纳入各村年度工作考核,督察到火点将于村干部绩效挂钩,对被市、区级发现的火点、国家和省卫星抓拍的火点,定期在全镇进行通报,管控不力的村将由镇政府对主要负责人约谈并做书面检查,村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考核中秸秆禁烧工作为零分,因秸秆禁烧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提请镇纪委介入,依法问责。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导致重污染天气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包保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各村防火员禁烧工作考核要求,按照督察发现一处火点,扣除1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纳入到年底统一结算。同时,各村禁烧考核情况作为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奖补分配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村实行年终奖补“一票否决”。
徽州区西溪南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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