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9044635/202504-00019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西溪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西政〔2025〕3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西溪南镇“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西溪南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30 16:42 信息来源:西溪南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2025年1月,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镇乡村建设办起草了《西溪南镇“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镇“小微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程序,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降低廉政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有效预防“小微权力”腐败风险。这对提高小微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率、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具有关键作用。  

二是精准锁定镇村小微工程项目管理薄弱环节,全面扫除监管盲点。该办法通过明确各方责任链条、强化全流程项目管理,不仅能推动微小工程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更能为镇村建设注入坚实制度动能。

三、起草过程

2025年1月,镇乡村建设办起草了《西溪南镇“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初稿,经镇相关部门讨论修改完善后发给镇直各部门、各村征求意见。根据相关意见,镇乡村建设办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西溪南镇“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月15日在政府网站征求公众意见,并于2月14日未收到反馈信息;2月28日,提交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3月29日,《办法》送审稿提交党委扩大会审议通过。

四、适用范围

(一)项目范畴

财政(集体)资金投资、限额60万元以下的镇/村实施工程,分四类:

1.建筑类:修缮改建装饰工程;

2.通行类:村道步道机耕路;

3.水利类:沟渠清淤护坝改造;

4.其他类:绿化亮化广场停车场。

(二)排除情形

施工资质要求高的专业性工程不适用自主实施条款。

五、主要内容

(一)全周期管理流程

1.项目决策

实行民主集中制,经镇党委会/村两委会集体决议形成实施方案(含名称、规模、资金等);

2.施工方确定

分级分类管理:

10万-60万元项目:镇政府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

3万-10万元(镇级)1万-10万元(村级):邀请招标;

3万/1万以下:集体决议后直接发包;

特殊项目自主实施:环境整治类项目经决议可由村级自建,但需设立监督组,材料采购超5000元须履行询价或公开程序。

3.合同签订

强制使用规范合同模板,明确支付方式、3%质保金及涉税条款。

4.项目施工

工期延误按日计罚(合同价0.1‰-0.2‰),超10日可解约;5000元以上监理服务需三方询价,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监管;留存隐蔽工程影像等过程资料。

5.项目变更

原则上禁止变更,确需调整须经现场核查并参照区级管理办法审批。

6.项目验收

三方参与(镇村干部、监理、设计),逐项核验并签字确认;质量不达标扣3%结算款并限期整改。

7.项目结算

2万元以上项目强制审计;

支付须“四流一致”(合同、施工、发票、收款方统一);质保金(≤2年)期满无质量问题方可支付。

8.项目建档

实行“一项目一档案”,涵盖决策、施工、验收等全链条资料。

(二)监管追责机制

镇纪委对违规确定施工方、擅自变更项目等行为问责;

镇村干部及其亲属不得参与本镇村项目任何环节;

审计费用超5000元需三方询价确定服务方。

六、下步工作

一是监督强化季度抽查设计/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开通违规行为专项举报渠道。

二是动态优化每年度评估限额标准适用性;根据审计问题修订合同范本附件。

七、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徽州区西溪南镇乡村建设办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9-354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