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841/202105-00024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呈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5-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呈坎镇农用自备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呈坎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21 16:21 信息来源:呈坎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用自备船舶的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运输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和《徽州区农用自备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徽政办〔20213)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摸清农用自备船舶底数,明确各部门、各村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杜绝农用自用船舶非法载人、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起草过程

《呈坎镇农用自备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镇交通办根据《徽州区农用自备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实际起草,2021514日镇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为摸清农用自备船舶底数,明确各部门、各村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五、工作对象

(一)全镇农用自备船舶:镇域内个人或组织所有,用于农、渔业生产和生活服务,未列入海事及渔业管理机构管理,航行于镇水域的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和非机动船舶(包括船、艇、排、筏等)。

(二)水面和岸边废弃的僵尸船、搁浅废弃的运输船、废弃摩托艇等船只,以及未取得审批手续私自设置的浮动平台和排筏。

六、主要内容

(一)开展全面摸排。

(二)实行一船一牌

(三)清理违规船只。

(四)建立承诺制度。

(五)宣传水上安全。

(六)加强应急演练。

    七、创新举措

(一)拍照留档。此次摸排登记,除了对船主身份、船舶状况、救生设施发放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外,还对船主和船舶逐一拍照备注,船主签字确认自备船情况登记表。

(二)实行一船一牌对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农用自备船进行编号,实行授牌管理,核定船舶的装载定额,统一发放带有唯一编号的农用自备船牌。

(三)建立承诺制度。按照区要求,建立区、乡(镇)、村(组)、船舶所有人四级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农用自备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统一制订农用自备船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并督促实施。

(四)明确职责分工。

1、各村配合建立健全镇、村、船主三级风险防范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负责对船只摸底登记,汇总上报;对农户留用的自备船,按照一户一船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建立一户一档和管理台账;并协助区、镇相关部门对僵尸船和废弃船只、浮动平台、排筏进行清理处置。配合镇相关部门对从事非法营运的农用自备船开展检查,并做好农用自备船日常监管。

2、镇公路办和农业相关部门负责召开农用自备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做好组织、牵头、综合协调和相关村自备船舶登记指导工作,分别与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联合执法工作。

3、镇文化旅游发展办负责做好丰乐湖景区水域范围内农户自备船非法营运日常监管,与区文旅体局对接旅游执法工作。

4、镇应急办负责制定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

5、镇水利站负责完善汛期安全预案,将汛期水上交通管理纳入预案内容。

6、镇派出所负责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7、镇党政办负责整治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动态报道。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发放船牌和清理船只(202161 日至2021630日)

区交通运输局统一制作船牌,对农用自备船进行统一编号,核定船舶的装载定额,含限载人数和限载总重量,并配备救生衣、救生圈。镇政府和相关村负责发放带有唯一编号的农用自备船牌,并安装到确认登记的农用自备船上。设立固定停泊点,统一规范集中停泊,由专人负责管理。完成区、乡(镇)、村(组)、船舶所有人四级农用自备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统一制订农用自备船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对无主船只、存有安全隐患船舶督促船户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又不愿纳入统一管理的,报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镇水域内未经审批的所有钢制和竹木质、塑质浮动平台(包括钓鱼浮排)一律清除。水面及岸边僵尸船、搁浅废弃船只由各村摸底登记、确认户主。逾期无法确认的,按无主船只处置。

(二)集中检查(202171 日至2021731日)

镇将于715日前对相关村进行集中检查,主要检查农用自备船登记发牌、广大群众遵章守纪、农用自备船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在检查中发现非法载人、载客、非法捕鱼等严重违法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加以取缔,决不姑息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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