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黄山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黄山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有条件的地方可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
(二)补贴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两项补贴”基础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元,2024年1月份缺少金额于2月份补发到位,各地补贴发放不得低于市级制定的基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