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管理办法、分配标准和资金来源
一、资金管理办法:
(见附件)
二、资金来源:
1.皖财社〔2022〕1386号
2.皖财社〔2022〕1444号
3.皖财社〔2023〕563号
三、分配标准:
国家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只生育一个女孩的每人每年1200元;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不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每人每年1560元;独生女死亡现无子女的(不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每人每年1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