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702/202212-00010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12-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字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08 14:38 信息来源:徽州区审计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公开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相关内容,不断优化基层公开效果,徽州区政府办于9月30日印发了《关于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安排,11月18日,徽州区政府办联合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到西溪南镇琶村村、坑上村,潜口镇坤沙村,呈坎镇容溪村、杨干村现场查看了村务公开栏公示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公开及材料留存情况,现就存在的问题及做好下一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公示要素不齐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与村务公开栏公示表格中缺少补贴金额单位、联系或监督单位、联系人、电话、公示期等要素。

2.个人信息隐藏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与村务公开栏公示表格中未对银行卡号、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做隐私处理。

3.留存档案资料不齐全。公示材料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期满后未及时收回并整理归档,各补贴项目留存档案不全。

4.乡镇部门监督不到位。区直惠民惠农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指导乡镇、村作用发挥不够,未制作统一规范的公示表格,区直主管部门和乡镇督促各村留存公示照片与备案材料不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公示内容:包含补贴结果公示表、审核单位或联系单位,制表人或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监督电话,公示起止日期,公示表格中应标明金额单位(元/万元),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姓名可以不用隐藏,但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详细住址、疾病类型、残疾类别等个人信息要做隐私处理,或者对公示结果不影响的要素可以直接删除。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社区办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补贴结果类信息时,姓名要做部分隐藏处理,不做全名公开。

2.公示时间:村(居)务公开栏要每月公示按月发放的补贴项目,每季度公示按季度发放的补贴项目,实时公示按年度发放的补贴项目,各类补贴项目在发放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每次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公示期要注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档案留存:各乡镇、社区办要督促各村(居)明确专人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公开及材料留存工作,对公开栏公开的材料做好拍照留存,建议每个领域公开的照片每季度不少1次,每次不少于3张(分别为领域内公开内容整体图、公开内容首页、公开内容尾页)。公示期满后及时收回相关材料,做好档案分类整理,按月分类或者按照补贴项目进行分类,编制档案查看目录,留存在村(居)委会便于村(居)民查询。

4.监督管理:区直惠民惠农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在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公示后对乡镇、社区办网站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并联合各乡镇、社区办督促村居和社区做好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实地查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公开期满后,村(居)相关材料整理留存以及供村(居)民查询档案落实情况。各乡镇、社区办要汇总各村(居)公开栏公示照片展示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监督保障】和基层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和落实成效】栏目。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