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以公开。
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在履行税收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税务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税务政府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不予提供。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二、主动公开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联系方式;
2.政务动态:税务新闻、通知公告;
3.政策法规:政策文件(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政策解读:文件解读、图解税收;
5.纳税服务:纳税人权利义务、涉税查询、办税指南;
6.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税收执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双随机、一公开”;
7.税收统计:税收统计;
8.自身建设: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府采购;
9.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0.建议提案复文公开:人大建议复文公开、政协提案复文公开;
11.公众参与:意见征集、在线访谈、微信、微博;
12.社会监督: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纳税服务举报投诉;
13.其他信息公开:年度法治报告、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其他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anhui.chinatax.gov.cn/col/col9757/index.html);
2.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ahhz.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211?type=2&nav=0);
3.召开新闻发布会;
4.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
5.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1.目录导航。政府信息公开采用主题分类的方法,对分类目录采取逐级展示的方式供公众浏览。点击任意分类类目时,自动展开所属的下级类目,并列出该类目下所有的信息条目或信息来源链接,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或链接,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目录索引。以目录卡片形式列出文件类公开事项的核心元数据,包括索引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标题、发文字号、发布日期等。
3.信息检索。提供简单(标题和全文)检索、高级(组合)检索两种方式。高级检索在简单检索的基础上,增加对核心元数据的组合查询等。
三、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自行下载并填妥《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后,连同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或者邮局挂号信等方式邮寄到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且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通信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滨河北路3号;
联系电话:0559-3583940;
邮政编码:245900。
2.当面申请。 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申请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直接到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滨河北路3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59-3583940。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559-3583939。
4.
网页申请
。申请人登录黄山市税务局网站“区县局信息公开-徽州区-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要申请”,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明后,直接点击“提交”,完成在线申请。
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3、4提出申请时,受理工作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材料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核实。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仅限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9-3583940
传真号码:0559-3583939
通信地址:徽州区滨河北路3号
邮政编码:245900
电子邮件:hzqswjxmt@126.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受理机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政府信息公开共工作机构信息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仅限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9-3583940
传真号码:0559-3583939
通信地址:徽州区滨河北路3号
邮政编码:245900
电子邮件:hzqswjxmt@126.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