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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委政法委关于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29 11:14 信息来源:区委政法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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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6日,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25日,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至8月,先后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围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主题开展交流研讨,加深对“枫桥经验”的理解和领悟。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徽州解忧”品牌矩阵建设,杨村乡 “红杨党员帮帮堂”做法被安徽日报刊发;强化基层治理品牌提炼宣传,谢裕大、金紫祠、潜口民宅入选市级基层治理场馆,“解忧杂货铺”入选市级典型经验做法,“溪事茶舍”主体完工,“中国好人调解室”曹永利荣获全国自强模范。2025年3月以来,组织召开“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农村法律实务专题培训80余人次,帮助提升村居人民调解员能力和法律素养;印发《全区司法所人民调解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落实“六个一”措施,提升司法干警调解能力水平;组织12名调解员前往歙县“翕事堂”“歙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服务中心”“法治护航中心”、徽城司法所等地开展调解学习。严格落实旁听乡镇综治例会及带案下访工作制度,形成“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闭环处置,确保制度机制精准落地,列席旁听乡镇综治工作例会3次,带案下沉乡镇1次,会商会办矛盾纠纷5次。

2.针对“发挥统筹协调和全面领导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以来,先后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央及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二是认真落实《徽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6月区委政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徽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内容清单》;规范落实区委政法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分别于区委政法委员会一次、二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2025年全区政法工作要点,研究审议通过相关制度规定及有关贯彻意见,听取了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及各参会单位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下半年工作安排。三是召开扫黑除恶相关会议,印发有关方案,借助岩寺“上九庙会”、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共发放《一文读懂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单500余份,发放宣传品1000余件;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线上知识有奖问答活动1次,依托“平安徽州”发布《持之以恒扫黑恶 坚定不移护平安》微视频,拍摄并发布《扫黑除恶三句半》微视频,在全区全面开展省扫黑办涉黑涉恶线索征集公告宣传工作。四是开展案件评查“回头看”,印发相关工作方案,开展2025年案件质量集中交叉互查工作,督促全面完成整改并建章立制。

3.针对“提高平安建设质效还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以来,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分别于2025年4月、2025年7月组织7个乡镇参加全区一季度、二季度综治工作例会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二是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排查矛盾纠纷295件,化解291件,化解率98.64%。2024年度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分别位居全省第一和第三;严格落实稳评机制,把风险评估作为重大项目决策的前置法定程序;建立平安徽州建设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更新全区52个村居、12所学校反邪教宣传栏3期,借助“上九”庙会、“2025年就业春风行动”等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全区8万余群众及学生深受教育。三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一厅五区”标准,科学设立引导受理区1个,接待服务窗口11个,法学会服务站点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2间,“作退一步想”调解室1间,访调对接室1间,心理咨询室1间,视频研判室1间,已于2025年8月1日正式投入运转。截至8月底,共接待来访群众98批143人次,群众诉求协调交办12件。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保密工作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以来,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传达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作部署安排;于2025年4月10日-11日,举办读书班集中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查摆班子及成员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台账。二是于2024年12月召开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政法委员开展述职述廉,督促政法单位针对点评问题落实整改;于2025年4月召开委务会,开展节前集体谈话,班子成员针对不同岗位结合廉政风险点与各股室负责人、重点岗位开展廉政谈话,开展“一岗双责”个别谈话6人次,制定印发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清单式管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2024年12月对2家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于2025年8月对政法单位开展了调研走访,分别对各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三是于2025年1月制定印发《徽州区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于2025年4月和7月召开2025年度第一、二季度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联席会议,政法各单位分管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于2025年5月下旬到6月上旬,组织对4家政法单位开展专项纪律作风督查,督查7家基层庭所、与20名政法干警开展谈心谈话,指出问题目前均已督促完成整改;加大全区各政法单位“三个规定”督查指导,建立沟通协调制度,明确“三个规定”填报要求、职责分工,无违反“三个规定”事项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6. 针对“委机关党支部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4月召开委务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每月规范召开支委会,研究安排支部召开主题党日、发展党员等相关事宜,今年以来,召开主题党日9次,支委会11次,研究事项26项。二是对照《徽州区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党员干部家属双向联系卡,于2025年5月,邀请部分干部家属一起开展工会活动,6月-8月,开展“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谈话10人次。三是于2025年2月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批评意见12条。于2025年3月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批评意见90条。于2025年4月召开市委联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批评意见12条。党支部规范开展日常考评、组织考评、党员互评,并经2025年4月支委会认真研究审定,3名同志评为2024年度先锋党员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

7.针对“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4月,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4次(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于2025年5月,召开委务会,组织领导干部观看学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视频。二是于2025年5月,经委务会研究决定,对1名任职5年以上的股室负责人进行交流轮岗。加强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和岗位锻炼,今年已组织委机关干部参加社会治理专题培训2期,安排委机关干部到信访维稳处突一线锻炼,如参加“8.31”案件维稳、到区综治中心坐班接待来访群众等。支持委机关2名年轻干部积极报考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是委主要领导于2025年5月对具体从事和分管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1次,确保在以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全面规范落实要求。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8.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以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9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升抓常抓长的政治自觉。二是于2025年4月组织各股室开展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回头看”。严格落实材料信息“三审制”,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级负责,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材料雷同现象发生。三是针对相关材料雷同问题,2025年5月时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与相关责任领导开展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3511370;邮编:245200;电子邮箱:qwzfw351137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