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对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不够,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较多。初步统计,黄山市25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93个粪污贮存发酵设施的容积达不到规范要求”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对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不够,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较多。初步统计,黄山市25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93个粪污贮存发酵设施的容积达不到规范要求。
二、整改实施主体
徽州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根据实际设计养殖规模,依据《安徽省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对督察指出问题的9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发酵设施所需容积进行进一步精准测算,并依据测算结果配套建设容积匹配的粪污贮存发酵设施。同步加强对该93个养殖场监管,杜绝超设计养殖规模开展养殖行为;
2.各区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分别联合组织开展养殖行业业务培训及现场监督帮扶活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养殖场按照要求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3.完善直联直报数据审核机制,指导养殖场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数据信息填报工作,做到应统尽统、数据真实。
四、目标任务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污设施符合规范要求,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涉及我区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粪污贮存发酵设施容积进行进一步精准统计测算,并依据设计存栏量配套容积匹配的类污贮存发酵设施。
2、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已联合对8个养殖场开展了现场监督帮扶,要求8个养殖场在设计养殖规模内开展养殖,并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3、已指导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数据信息填报工作,目前已做到应统尽统、数据真实。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575354
电子邮箱:hssxmsyj666@163.com
2025年10月27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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