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徽州区禁渔工作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6-02-28 15:05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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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南漪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皖农渔〔2023〕35号)要求,徽州区将在2026年继续实施禁渔期制度,在此,我们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禁渔规定,做生态保护的践行者

禁渔期间,丰乐河徽州区段及其支流(丰乐水库二坝上游,含丰乐水库二坝水域),禁渔时间为2026年3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丰乐河徽州区段及其支流(丰乐水库二坝下游)水域和罗田河徽州区段,禁渔时间为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渔规定,做到不捕捞、不垂钓、不销售、不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给水生生物资源留出充足的休养生息时间。

二、自觉规范垂钓行为,做文明垂钓的倡导者

禁渔期结束后,垂钓人员应遵守“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规定,禁止使用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性大的钓具和方法(如多钩、长线、可视设备、有毒有害饵料等)。严禁垂钓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误钓后必须立即无条件放生。

三、拒绝非法渔获物,做绿色消费的引领者

不购买、不食用非法捕捞的野生鱼虾,从消费端斩断非法捕捞的利益链条。如发现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以及违规捕捞、销售野生鱼类的行为,请及时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110(区公安分局)、0559-3580098(区农业农村局)、0559-358377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积极参与保护行动,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

积极向家人、朋友和邻居宣传禁渔的重要意义,带动更多人理解、支持和参与渔业资源保护工作。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守护丰乐河的一汪碧水,让徽州区的河流永葆生机与活力。

市民朋友们,“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籽在腹中。”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实际行动关爱母亲河,为子孙后代留下鱼跃鸟翔、水清岸绿的美好家园!

黄山市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

黄山市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