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9日对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公安局徽州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结合被巡察单位规律特点,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等工作的监督;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布“黄山•码上巡”线索码,接受来信来电和扫码举报。
(一)举报箱地点:1.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党校(黄山市徽州区行政学校)大门口;2.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大门口;3.市公安局徽州分局交管大队大门口;4.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岩寺派出所大门口;5.市公安局徽州分局西溪南派出所大门口;6.市公安局徽州分局潜口派出所大门口;7.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呈坎派出所大门口;8.市公安局徽州分局洽舍派出所大门口。
(二)举报电话:18955980383;
(三)电子邮箱:swldxc03@163.com;
(四)“黄山•码上巡”线索码:

受理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6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
2026年3月17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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