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区共收到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合计1738万元,根据我区各乡镇受灾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分配用于受灾群众救助资金合计1298万元,用于抢险救灾费用合计440万元。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