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42/202404-0001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4-25
生效日期: 2024-04-2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徽发改〔2024〕7号 词: 徽州区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5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徽州区“惠民菜篮子”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4-25 15:49 信息来源: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惠民菜篮子”门店

根据《安徽省“惠民菜篮子”运行实施方案》、《黄山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 50+1 项民生实事的通知》2024年黄山市“惠民菜篮子”运行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区制定了2024年徽州区“惠民菜篮子”运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4年徽州区“惠民菜篮子”运行实施方案

      2.徽州区“惠民菜篮子”平价销售品种目录


 

 

 

 

黄山市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

 

 

 

黄山市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徽州区商务局

 

 

2024425

 

 

  

 

 

附件1

 

2024年徽州区“惠民菜篮子”运行实施方案

 

做好“惠民菜篮子”运行,稳定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根据我实施民生实事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依托主要商超,全面建设运行政府惠民菜篮子,稳定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为推动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惠民菜篮子”运营实施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保持岩寺主城区“惠民菜篮子”门店数量3以上,确保合理分布。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名称、标识等。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惠民菜篮子”名称统一为“惠民菜篮子”门店。“惠民菜篮子”运行期间,按要求在门店惠民销售区域醒目位置悬挂“惠民菜篮子”统一标识,相对集中摆放惠民销售商品,并使用同时标有市场价和惠民价两种价格的标价签“惠民菜篮子”门店名称、监管单位、监督电话要对外公开,“惠民菜篮子”门店运行时间根据文件通知要求及时发布

(二)加强价格监测。对纳入“惠民菜篮子”门店平价销售的品种,按要求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汇总形成全区同品种同规格市场均价,并于当日反馈至参加“惠民菜篮子”运行的商超,作为各门店次日公布的市场均价。

(三)及时启动“惠民菜篮子”门店运行。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统一启动全“惠民菜篮子”门店运行,全年运行总天数不少于60天。“惠民菜篮子”门店按照要求及时做好运行。

(四)落实惠民销售要求

1.日常运行平价销售期间“惠民菜篮子”门店销售的蔬菜类价格要低于市场均价20%以上;粮油肉禽蛋等其他农副产品要低于市场均价7.5%以上。销售品种不少于20个,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鼓励“惠民菜篮子”门店设立低价蔬菜供应区(柜),以适当方式,保持每天2以上“一元菜”品种

2.开展稳价销售任务期间,“惠民菜篮子”门店销售的蔬菜类价格要低于市场均价40%以上;粮油肉禽蛋等其他农副产品要低于市场均价15%以上,并保证供应数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酌情下达稳价销售活动

(五)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管。加强政策宣传和日常巡查监管,指导“惠民菜篮子”门店健全内部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监督。

(六)加强“惠民菜篮子”门店内部管理。“惠民菜篮子”门店要明确责任领导,高度重视平价惠民工作;配备物价员,具体负责采价、明码标价、统计上报等工作,确保“惠民菜篮子”门店惠民幅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健全考核机制。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对自愿参加“惠民菜篮子”运行的商超,按规定签订协议,发给相关标识,指导履行社会责任。对未按规定经营的,及时取消“惠民菜篮子”门店运行资格。

(八)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惠民菜篮子”运行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扶持政策,扩大“惠民菜篮子”门店的社会影响力,促进门店不断改善经营服务质量,提升“惠民菜篮子”品牌效应。各门店在运行期间,要通过宣传牌、宣传海报、店内广播等载体宣传惠民销售活动,提高运行成效不断增强群众对价格工作的信任度和稳控物价的信心。

考核奖补

(一)开办费补贴根据市级要求,徽州区“惠民菜篮子”门店不少于3家。依据准入退出机制,为保持门店数量,对于经审核、验收合格的“惠民菜篮子”门店,视经营面积、设施设备、宣传标识、氛围营造等情况给予1.5万元/家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

(二)运行差价补贴。在执行稳价销售任务后,按蔬菜类实际降价的21%-40%、粮油肉蛋类实际降价的7.6%—15%部分给予差价补贴

(三)年度考核奖励。年度综合考核后,根据“惠民菜篮子”门店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年度社会测评考核分值年度经费结余等情况,按3-4.5万元/家标准予以奖励。

(四)物价员补助为充分调动“惠民菜篮子”门店物价员工作积极性,根据日常工作量,原则不超过300元/人·月给予物价员工作经费补贴。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惠民菜篮子”建设,规范“惠民菜篮子”运行。

(二)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评价机制,完善保障“惠民菜篮子”运行配套政策,推进“惠民菜篮子”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三)落实扶持政策。按照省、市、区民生实事有关要求安排专项经费,按规定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附件2

徽州区“惠民菜篮子”平价销售品种目录

序号

类别、品种

规格、等级

粮食

 

1

籼米

    特一

2

籼米

    特一

3

面粉

    特一

食用油

 

4

调和油

一级5升桶装

5

菜籽油

一级5升桶装

猪肉

 

6

排骨(肋排)

新鲜

7

带皮瘦肉

新鲜

8

牛肉

新鲜

9

羊肉

新鲜

家禽

 

10

冰鲜鸡

11

冰鲜鸭

 

12

鲫鱼

新鲜

13

草鱼

新鲜

14

带鱼

冰冻

 

15

鸡蛋

新鲜(场蛋)

蔬菜

 

16

芹菜

新鲜一级

17

大白菜

新鲜一级

18

小青菜

新鲜一级

19

黄瓜

新鲜一级

20

白萝卜

新鲜一级

21

胡萝卜

新鲜一级

22

西红柿

新鲜一级

23

土豆

新鲜一级

24

茄子

新鲜一级

25

青椒

新鲜一级

26

冬瓜

新鲜一级

27

韭菜

新鲜一级

28

生菜

新鲜一级

29

豆角

新鲜一级

30

洋葱

新鲜一级

31

空心菜

新鲜一级

32

大蒜

新鲜一级

33

南瓜

新鲜一级

34

苋菜

新鲜一级

35

豆芽

新鲜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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