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411-00050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1-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徽州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作者: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1-23 16:36 信息来源: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17)文件要求,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24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185人,其中培训经营管理型105(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或领办人50人、返乡务农就业创业人员20人、畜牧医从业人员35、专业生产型3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就业人员班30人),技能服务型50(农机手班50因本年度培育人数及班次较多,计划遴选出2家培训机构承担本年度的培育任务。

二、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1培育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鼓励培育质量高的机构长期稳定承担任务,有序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三、培训机构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培训申请报告(机构正式文件);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代码;

3、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复印件;

4、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条件等材料;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近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证明材料。

7、针对本次培训任务计划开展课程安排。

四、培训机构认定程序

(一)具备申报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照公告要求,于202462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到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根据申报材料安排培训任务,签订培训合同。

地址:徽州区环城北路43号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顾丽

联系电话: 0559-3580056

 

附:徽州区2024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附件: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docx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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