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徽州区社保医保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徽州区社保医保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徽州区医疗保障局
黄山市徽州区数据资源局
2024年9月6日
徽州区社保医保转移接续“一件事 一次办”
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60 号)和《关于印发社保医保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58 号)要求、《关于印发黄山市社保医保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黄人社秘〔2023〕257 号)为进一步做好流动就业职工社保医保转移经办服务工作,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促进办事更便捷、民众更暖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堵点难点痛点,优化社会保险服务。通过信息互通、数据资源共享,强化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应用,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网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机制,推进社保医保“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办理过程全程跟踪、结果及时反馈。在线上平台完成建设前,坚持线下推进,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以优化流程为手段,通过部门联动、业务协同,实现社保医保转移接续线下“一件事一次办”。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申请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
(二)服务事项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职工跨省流动就业,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或者参保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我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正常缴费人员,申请将省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未办理退休手续、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申请将省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性质为一般账户)。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已办理跨县区户籍变更登记手续,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申请将原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新户籍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常缴费人员,申请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7.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 15 年(含延长缴费至 15 年)的人员,申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申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待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完成“社保医保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 办’”功能模块开发完毕后,完成本地系统配置,开展业务培训,实现群众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次登录、群众点键、数据跑路、全网通办”。
(二)线下办理。对群众未能网上申请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综合窗口及时受理,协助填写《社保医保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收集相关材料并传递至相关部门;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对于非关键性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材料齐全的,各部门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及时办结。
(三)结果反馈。通过线下办理的,各相关业务部门在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限内办结后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的,要实现流程可查询、结果自动反馈。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推进社保医保转移接 续“一件事一次办”,会同医疗保障部门、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会商机制。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网上申请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二)区医疗保障局:配合制定和实施社保医保转移接续 “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理,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网上申请办理医疗保险业务。
(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按照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统一开发部署,将社保医保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纳入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区,为业务系统对接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支持,畅通线上通办渠道,方便群众网上查询服务事项和办事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社保医保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和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落实。
(二)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岗前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医疗保障部门对方案进行解读,对各自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具体业务操作和相关政策培训;二是定期交流。根据综合受理窗口运行情况,会商解决联办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社保医保转移“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质量。
(三)优化经办服务。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部门间有序衔接,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让信息“多跑路”,职工“少跑腿”,切实为参保职工提供高质量的经办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实体办理窗口等途径,多渠道宣传参保职工社保医保保转移“一件事一次办”实施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群众能够知晓、掌握和运用政策,营造良好的“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氛围。
附件:1.徽州区社保医保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
2.徽州区社保医保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