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96441759/202108-0001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08-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徽城管〔2021〕1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徽州区城管执法局协管员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16 09:20 信息来源:徽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各股室、大队、中心:

经研究,现将《徽州区城管执法局协管员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徽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813

 

 

 

 

徽州区城管执法局协管员工作绩效

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协管队伍建设,遵循“三严三实”的工作总要求,紧盯政治纪律“高压线”,拧紧工作绩效“总开关”,打造城管铁军队伍,营造想干事、要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本局城管协管员。

二、考核原则:奖罚分明、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三、考核步骤:

(一)个人自评。个人对自己在本月的工作成绩、思想表现、作风纪律、学习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自评。

(二)中队长、中心分管人员、股室负责人测评。执法大队由中队长对所其属协管员每月的工作成绩、思想表现、学习情况、作风纪律、完成中队交办任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监督指挥中心由中心分管人员对其所属协管员每月的工作成绩、思想表现、学习情况、作风纪律、完成中心分管交办任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局机关由股室负责人对所属协管员每月的工作成绩、思想表现、学习情况、作风纪律、完成股室交办任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

(三)法规稽查股审核。根据日常检查、督查,结合个人自评、中队长、中心分管人员、股室负责人测评等情况对每个协管员进行综合评议。

(四)局分管领导审定。

四、考核形式

1.日常考核由执法大队中队长、监督指挥中心分管人员、股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五次;

2.法规稽查股牵头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3.局领导不定期督查;

4.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并核实情况;

5.考核分数由执法大队、监督指挥中心、股室汇总后交法规稽查股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审定。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共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培训学习、队容风纪、岗位责任、加分项目和综合运用等7大项,90小项,详见《协管员绩效考核细则》。

六、奖惩措施

(一)凡获得局、区、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20406080100/次。

(二)除特别规定外,各考核项目以设置分值为框,绩效工资扣完为止。未能划清协管员具体责任范围的,扣中队长、中心分管人员绩效工资。

(三)考核结果作为协管员评优、奖励、年度绩效是否续聘和末位淘汰的重要依据。连续三月末位的协管员责令辞退。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201210月版的《徽州区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局法规稽查股负责解释。

 

附:1.《协管员绩效考核细则》

2.《徽州区城管执法局协管员每月评议考核汇总表》

 

徽州区城管执法局协管员工作绩效.docx协管员考核细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