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徽州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徽州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黄山市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
2022年 7 月 12 日
徽州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市 〔2022〕 10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部署要求,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管理运营能力,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5个、新增库容1000立方米。
三、重点任务
(一)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支持区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镇和中心村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建设改造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加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与冷链集配中心的有效衔接。鼓励开展符合实际的冷藏保鲜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二)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依托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引导各类主体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改造公共冷库设施条件,整合资源、创新模式,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提升品牌打造和孵化能力,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
(三)开展冷藏保鲜技术和运营管理培训。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增设相应培训课程,通过线上教学、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举办培训班。
四、具体政策
2022年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依托区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以及预冷设施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进度安排
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线上管理。
(一)开展项目储备。建设主体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出储备申请,经区级审核、市级复核、省级审定后入库储备。
(二)编报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编制2022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思路、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政策、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同,于7月20日前公布本地实施方案。
(三)严格申报审批。7月30日前启动立项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在已储备项目的基础上,由建设主体9月5日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操作,完成线上申报。9月2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完成申报审批,公示审批通过的项目,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规范项目建设。建设主体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参考技术方案要求,自主开展建设,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体责任。支持对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实施节能改造,鼓励建设主体采用绿色低碳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建设主体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设施建设。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督促和指导。
(五)严格竣工验收。设施建设完成后,建设主体通“项目管理系统”提交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查看项目档案资料和设施现场开展严格验收,验收工作于12月5日前完成。
(六)兑付补助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支持对象和补助标准等政策内容。区财政局积极参与补贴政策的落实、监督、验收工作,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于12月30日前完成向验收合格的建设主体发放补助资金工作,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调度指导力度。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时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任务实施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要引导建设主体不断提高设施综合使用效率,防止大面积闲置或废弃。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乡镇要全面落实农业设施用地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鼓励利用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开展设施建设。鼓励与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建设和运营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项目予以支持。各乡镇要与其他支持冷链物流发展的相关财政资金做好衔接与指导,避免重复投入。
(三)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银行及担保机构强化信贷担保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特色保险产品,为冷藏保鲜农产品数量、质量安全以及价格波动等提供风险保障。推进实施信贷直通车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专项行动。
(四)规范资金使用。各乡镇要及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对进度较慢的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完善管理制度。各乡镇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的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设施建设工作风险自查和监督,。
(六)加强宣传示范。各乡镇要加强农产品冷藏保鲜实用技术标准、材料装备等试验示范推广,认真总结设施建设运营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全媒体宣传,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吕雪梅;电话:3580057。
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3580088。
区财政局联系人:姚利英;电话:3585045。
徽州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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