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825/202404-00037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4-04-23
发布机构: 岩寺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23
生效日期: 2024-04-2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岩政函〔2024〕22号 词:
内容概述: 政策咨询部门:镇民生办 政策咨询电话:0559-3585077 性: 有效

岩寺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作者:岩寺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23 16:44 信息来源:岩寺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村(社区)委会:

持续推进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徽州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离田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产业发展模式和秸秆高效利用机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2024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54%以上;全镇年利用300吨以上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达2个。

二、实施内容

(一)推进秸秆还田离田。优化秸秆机械化还、离田技术路线,鼓励秸秆覆盖茶园、果园、苗木等地表还田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离田社会化服务作业机收直接还田作业时留茬高度要求小于25CM,要充分破碎,抛撒均匀,杜绝复烧现象发生。鼓励(社区)结合实际创新秸秆利用模式,采用积分或物化补贴等多种方式开展秸秆离田,做到秸秆源头管控,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焚烧风险。

(二)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鼓励村(居)就地、就近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依托黄山泰达环保公司、安徽永宸生物质燃料公司秸秆能源化利用,各地要把沿河、湖地区的枯树枝、杂草、落叶及无法处理的各类可燃性废弃物,组织农户运送到村内秸秆临时堆放点,由企业负责生产固化成型颗粒燃料或焚烧发电处理。结合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突出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统筹项目资金用于秸秆过腹养牛,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微生物发酵技术。全镇2024300吨以上规模化秸秆利用主体达2个。

(三)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按照就近就地利用的原则,在秸秆产地半径合理区域内适当预留田块场地用于建设秸秆堆放点。打造专业化秸秆收储队伍,完善“强村公司+企业”收储模式,鼓励强村公司、社会力量和企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每个行政村建立不少于2处秸秆临时堆放点,每个堆放点要设立警示标识牌,在秸秆收储期间配备必要防火设备和管理人员,做好秸秆运转和安全生产工作。

(四)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村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作用,把主要农作物秸秆及一般蔬菜秸秆、田间杂草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纳入收储范围,确保秸秆收储运渠道畅通。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遴选一批秸秆产业化利用市场主体实施新项目,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性强的秸秆利用模式。

三、奖补措施

1. 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的,按照实际还田面积10/亩奖补本项奖补资金以乡镇为单位,依据区生态环境分局书面通报的全年秸秆焚烧火点数20个的1%50个扣2%≤100个扣3%奖补资金实行绩效考核。全年火点数超过100个不予奖补,火点数为0全额奖补。

2. 秸秆收储运奖补。对乡镇统一组织实施秸秆离田的,按实际离田面积60/亩进行奖补。在本区范围内年收储秸秆(自然风干量,下同)200(含200以上的个人和主体给与300/吨奖补为避免重复报账,在村级临时收储点或经纪人等购买的秸秆不再享受本项奖补

3. 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对经区、乡镇认定年利用量达300吨(含300吨)以上的秸秆变肉及其他秸秆综合利用个人和主体,依据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量给与60/吨奖补。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网格化管理要求,镇政府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副科以上领导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禁烧巡查和综合利用方案,430前各村(居)将方案报至童文花处。

2.营造舆论氛围。各村(居)要通过干部入户宣传、发放《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致全镇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在主要路段、村民集中居住点悬挂禁烧和综合利用标语、组织宣传车辆、利用应急广播、移动喇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营造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

3.强化源头管控。各村(居)要切实做好“堵疏结合”工作,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宣传,计划集中收储的村(居)根据实际选择2个便于运输的秸秆临时堆放点,堆放地点于430日前报至童文花处;油菜秸秆由农户自行运至临时堆放点,镇政府给予农户适当补助,各村居要安排1名两委干部负责面积统计,杜绝弄虚作假;临时堆放点可以聘用1-2名工作人员负责秸秆堆放和值守;秸秆由安徽永宸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负责到各村(居)临时堆放点集中运送,各村(居)切实担负起秸秆离田收集工作。

 

 

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人民政府

2024423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0559-3582976

政策咨询人:童文花

政策咨询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龙井三路148号


 

 

 

 

抄送:区农业农村局

 

 


岩寺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__综合利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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