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徽州区西溪南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镇属企业: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徽州区西溪南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徽州区西溪南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2日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安委办统一部署,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徽州。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园区企业等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镇应急办、执法大队、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宾馆酒店、学校、对医疗机构、园区镇属使用燃气企业。重点排查整治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未建立燃气隐患排查制度、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二)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镇应急办、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严格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三、进度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印发全镇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2月至3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排查整治要求组织开展燃气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摸底排查,摸清燃气安全运行和基础设施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4月至10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手段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联合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排查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分别于2022年2月20日、3月24日、8月1日、11月1日之前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附件对应表格报至镇应急办。
西政[2022]14号(西溪南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docx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徽州区西溪南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徽州区西溪南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2日
徽州区西溪南镇燃气安全排查
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黄山市徽州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安委办统一部署,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徽州。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园区企业等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镇应急办、执法大队、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宾馆酒店、学校、对医疗机构、园区镇属使用燃气企业。重点排查整治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未建立燃气隐患排查制度、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二)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镇应急办、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严格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三、进度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印发全镇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2月至3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排查整治要求组织开展燃气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摸底排查,摸清燃气安全运行和基础设施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4月至10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手段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联合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排查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分别于2022年2月20日、3月24日、8月1日、11月1日之前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附件对应表格报至镇应急办。
西政[2022]14号(西溪南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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