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潜口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潜口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山市徽州区潜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潜口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和《徽州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机制,在全镇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要通过干部入户宣传,发放《关于秸秆禁烧与产业化利用的一封信》,在主要路段和村民集中居住点悬挂禁烧标语、组织宣传车辆、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栏、走村入户等形式,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营造“不敢烧、不愿烧、不会烧”的禁烧氛围,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控秸秆禁烧。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工作机构和网格化防控体系,明确责任并落实措施。
(二)合力推进工作
1、各村成立秸秆焚烧工作队,组织人员由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森林防火员、地块包保责任人组成,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监管;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镇联村领导包村、镇干部蹲点包片,村组干部包到户、包地块,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坚决制止焚烧秸秆现象,严格执行“黑斑倒查制度”、“田主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的责任人,交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依法给予处罚,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并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交由潜口镇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罚。
2、全面开展机械收割及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措施。一是积极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及高温堆肥新技术。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二是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广大农民农机购置积极性,实现秸秆还田综合利用技术普及化。
3、积极宣传落实奖补政策。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潜口镇2021年主要以秸秆回收方式为主,各村设立秸秆临时堆放点(潜口村自驾车营地、澄塘村村部后、坤沙村水竹山、唐模村和善塘、东山村新村后、蜀源村油菜基地牌楼边),做到田间的秸秆、枯枝落叶、杂草应收尽收。一是田间的秸秆按照30元/每亩的价格回收;二是各村成立秸秆回收工作队,负责把农户田间的秸秆运输到临时堆放点,回收工作队工资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经村两委会研究,公示后报镇政府。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各村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镇政府统一拨付到村,由村里按照账务要求予以发放。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小组成员责任。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联村领导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领导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本村禁烧宣传巡查、秸秆堆运等工作,对重点区域要明确专人盯防,严密监控。
(二)强化责任,严格执行考核奖惩。镇村两级干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各村合理安排集中储存点,安排专人负责储存点安全。由镇村两级干部组成验收小组,负责农户田亩数的登记、核实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及无焚烧现象的农户予以发放补助资金。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镇对村年终重点考核内容,对各级巡查发现着火点的村实行倒扣考核分,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查,及时收集报送信息。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夏、秋季收获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由镇纪委牵头负责,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办公室成员要做好秸秆综合化利用纸质和图片等资料的收集工作,对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上报。
附件:潜口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潜口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一凡
副组长:徐本方 曹小龙
成 员:方志君 胡 谧 徐霄斌 许鹏程 董 航
方赛群 汪 巧 洪 涛 胡玲红 汪 盛
胡吉明 刘立红 孙金来 刘碧云 王光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程伟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江红莲、潘晓健、胡少华、董闯,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日常工作及账务核算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