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徽州区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和《徽州区交通运输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各中心、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交通运输市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黄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现将我局动态调整后的《徽州区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和《徽州区交通运输 2022 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以下分别简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动态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
局各中心、股室要对照《徽州区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认领清单事项并录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抽查事项名称统一、规范。制定202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抽查事项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具体经办人员要编制监管对象库或者确定监管对象范围,及时录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并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库。
二、切实规范双随机检查行为
局各股室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检查。并持续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主动对接、积极协调参与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及时会同联合参与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阶段安排等。
三、注重强化抽查结果应用
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加快与各业务职能的整合融合,强化双随机抽查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衔接,切实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政务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并积极向有管辖权的单位通报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威慑合力,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四、积极做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监管对象为企业的,必须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做到“应用尽用”。局各中心、股室要根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根据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提供的企业信用状况,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五、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落实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统筹制定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确保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100%。严格依据年度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切实规范随机抽查行为。
附件: 1.《徽州区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
2.《徽州区交通运输2022 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黄山市徽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3日
附件1、徽州区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docx,
附件2:徽州区交通运输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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